第4部份:解釋人壽保險保單
Paper III 長期保險 · 第4部份:解釋人壽保險保單
人壽保單的「整份合約條款」(Entire Contract Provision)規定:
解析: 整份合約條款確保保單文件(包括申請書、保單本身及所有附件)構成雙方之間完整的合約,保險公司不得在保單以外另立規則約束投保人。 這保護投保人的利益,防止保險公司單方面以口頭或其他文件更改合約條款。 任何不在保單文件內的承諾,在法律上對保險公司均無約束力。
人壽保單的「不爭辯條款」(Incontestability Provision)意指:
解析: 不爭辯條款規定,保單生效後超過規定年期(通常為兩年),保險公司便不能以申請時的失實陳述或遺漏為由撤銷保單或拒絕賠償。 例外情況可能包括蓄意欺詐,視乎各地法規及保單條款而定。 此條款保護被保人及受益人,確保長期有效的保單不因早期輕微失實陳述而被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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