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試通: 強積金牌照 · 學習筆記 · 第5章
MPF 第5章「MPF 計劃及投資」
本章涵蓋計劃類別、組成基金種類、投資限制、預設投資策略 (DIS)、收費與表現披露、轉移程序。
1. MPF 計劃類別
包括「集成信託計劃」(最常見、多僱主共用)、「僱主營辦計劃」(單一大僱主)、「行業計劃」(如建造、餐飲)。
2. 組成基金種類
包括股票基金、債券基金、混合資產基金、保證基金、強積金保守基金 (MPF Conservative Fund)、預設投資策略基金(核心累積基金、65 歲後基金)。
3. 強積金保守基金
投資於港元短期銀行存款及高評級短期債券,目標為保本及輕微回報,並有收費限制機制。
4. 預設投資策略 (DIS)
2017 年 4 月推行,為未作投資選擇的成員提供標準化、按年齡調整風險的投資安排,由「核心累積基金」(CAF)及「65 歲後基金」(A65F)組成,收費上限管理費 0.75% + 經常性實付開支 0.2%。
5. 投資限制
MPF 基金須符合分散投資要求:單一證券發行人持倉上限、衍生工具用途限於風險管理及效率提升、不得持有實物商品或地產等。
6. 收費披露
受託人須以標準化「基金開支比率」(FER)方式披露總開支,並於基金便覽、年報、月結單清楚列明。
7. 表現披露
須提供基金的歷史回報(1 年、3 年、5 年、10 年及自成立日)、波幅及對基準的比較。
8. 基金轉移
成員可於同一計劃內轉換基金(一般免費或低收費),亦可在計劃間轉移(依 ECA 及一般轉移規則)。
Independent study aid. Not affiliated with or endorsed by the MPFA or VTC.
本應用為獨立學習工具,與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MPFA)及職業訓練局(VTC)無關,亦未獲其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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