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部份:規管地產代理實務和物業轉易程序的法例

地產代理資格考試 · 第3部份:規管地產代理實務和物業轉易程序的法例

延伸閱讀:規管地產代理實務和物業轉易程序的法例 重點筆記 →

第3部份Q1 / 3

假設臨時買賣合約內訂有條款,列明買賣雙方同意以「現有狀況」進行物業買賣,下列哪項陳述正確反映該條款的法律效果? (i) 賣方就合約簽訂之日物業內所有改建工程符合《建築物條例》作出保證 (ii) 買方須承受於合約簽訂當日仍然生效而適用於該物業的租賃安排 (iii) 買方接納該物業以訂立臨時買賣合約時的實際狀況移交

第3部份Q2 / 3

根據普通法,下列哪些項目屬於訂立合約所必須具備的基本元素? (i) 提出要約 (Offer) (ii) 承諾接受 (Acceptance) (iii) 締約各方均有意建立法律上具約束力的關係 (iv) 就合約爭議的解決方式達成共識 (v) 有效約因 (Consideration)

第3部份Q3 / 3

地產代理梁志強替其賣方客戶陳偉業複印了一份身份證副本。梁志強事後未有通知陳偉業,便將該副本額外複印一份,轉交其保險經紀朋友,以便向陳偉業推銷相關服務。其後梁志強將陳偉業的身份證副本遺失。梁志強可能已違反《個人資料(私隱)條例》中哪些「保障資料原則」? (i) 確保所收集的個人資料內容正確無誤 (ii) 個人資料不得挪作收集目的以外的其他用途 (iii) 須採取合理可行的措施,防止個人資料遭未經授權或意外的取覽或洩露 (iv) 讓「資料當事人」有權要求更正其個人資料

完整 App 現已上架

更多練習題 + 模擬考試 + 進度分析

Download on the App Store

本應用為獨立學習工具,與地產代理監管局 (EAA) 無關,亦未獲其認可。

© 2026 Sai Chun Christopher Tang.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