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部份:規管地產代理實務和物業轉易程序的法例

地產代理資格考試 · 第3部份:規管地產代理實務和物業轉易程序的法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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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 免費

假設臨時買賣合約內訂有條款,列明買賣雙方同意以「現有狀況」進行物業買賣,下列哪項陳述正確反映該條款的法律效果? (i) 賣方就合約簽訂之日物業內所有改建工程符合《建築物條例》作出保證 (ii) 買方須承受於合約簽訂當日仍然生效而適用於該物業的租賃安排 (iii) 買方接納該物業以訂立臨時買賣合約時的實際狀況移交

  • A. 只有 (ii)
  • B. (i)、(ii) 和 (iii)
  • C. 只有 (ii) 和 (iii)
  • D. 只有 (iii)
  • E. 只有 (i)
顯示答案

正確答案:D

  • 「以現有狀況出售」僅代表物業以簽訂臨時買賣合約當時的實質物理狀況出售及交付。
  • 「現有狀況」條款僅涵蓋物業的實質情況,並不包含任何關於僭建物合法性的保證。
  • 該條款既不涉及現存租約對買方的約束,亦不構成賣方就《建築物條例》合規性所作的承諾。
Q2 免費

根據普通法,下列哪些項目屬於訂立合約所必須具備的基本元素? (i) 提出要約 (Offer) (ii) 承諾接受 (Acceptance) (iii) 締約各方均有意建立法律上具約束力的關係 (iv) 就合約爭議的解決方式達成共識 (v) 有效約因 (Consideration)

  • A. 僅包括 (ii)、(iii)、(iv) 及 (v)
  • B. 僅包括 (i)、(ii)、(iii) 及 (v)
  • C. 僅包括 (i)、(iv) 及 (v)
  • D. 僅包括 (i)、(ii) 及 (iii)
  • E. (i)、(ii)、(iii)、(iv) 及 (v) 全部包括在內
顯示答案

正確答案:B

  • 在普通法框架下,一份有效合約須具備四項核心元素:提出要約 (Offer)、承諾接受 (Acceptance)、有效約因 (Consideration),以及締約各方有意建立法律關係。
  • 就爭議解決方式所訂立的安排,並非構成合約的必要條件。
Q3 免費

地產代理梁志強替其賣方客戶陳偉業複印了一份身份證副本。梁志強事後未有通知陳偉業,便將該副本額外複印一份,轉交其保險經紀朋友,以便向陳偉業推銷相關服務。其後梁志強將陳偉業的身份證副本遺失。梁志強可能已違反《個人資料(私隱)條例》中哪些「保障資料原則」? (i) 確保所收集的個人資料內容正確無誤 (ii) 個人資料不得挪作收集目的以外的其他用途 (iii) 須採取合理可行的措施,防止個人資料遭未經授權或意外的取覽或洩露 (iv) 讓「資料當事人」有權要求更正其個人資料

  • A. 只有 (i)、(iii) 和 (iv)
  • B. 只有 (ii) 和 (iii)
  • C. (i)、(ii)、(iii) 和 (iv)
  • D. 只有 (i) 和 (ii)
  • E. 只有 (i)、(ii) 和 (iii)
顯示答案

正確答案:B

  • 在未獲當事人同意的情況下,將個人資料披露予第三方作額外用途 → 違反第 3 原則(個人資料的使用目的限制)。
  • 將個人資料遺失 → 違反第 4 原則(個人資料的保安措施)。
  • 第 2 原則(資料準確性)及第 6 原則(查閱及更正權)與本案情況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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