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試通: 證券牌照 · 學習筆記 · 卷 17

SFC 卷 17「收購及股份回購守則規例」

卷十七聚焦《收購及合併守則》與《股份回購守則》:適用範圍、收購結構、各方責任與股份回購。

Regulation of Takeovers and Share Buy-backs · 40 題 / 60 分鐘 · 合格 70%

1. 總體框架

《收購守則》由證監會轄下的收購及合併委員會執行,屬非成文規則但對從業員具約束力。基本原則(尤其是股東平等對待)的地位高於個別條文。

2. 適用範圍

須判斷某公司是否屬「公眾公司」而受守則規管,以及交易是否構成須遵守守則的收購或合併。

3. 收購交易的結構

全面要約、部分要約、自願要約與強制要約的分別,以及協議安排(scheme of arrangement)作為替代途徑的特點。

4. 強制要約的觸發

取得或鞏固控制權會觸發強制全面要約義務;須掌握一致行動人士的界定與持股合併計算的規則。

5. 要約人的責任

須具備履行要約的財務能力並取得財務顧問確認、按規定時間表推進、公平對待所有同類股東。

6. 受要約公司的責任

董事會須以股東整體利益行事、避免採取阻撓行動,並委任獨立財務顧問就要約條款向股東提供意見。

7. 財務顧問的責任

財務顧問須確保客戶理解並遵守守則,就資金充足性作出確認,並在利益衝突時退出。這是本卷最貼近實務的一節。

8. 股份回購

《股份回購守則》規範回購的方式、時間限制與披露要求,並處理回購導致持股比例被動上升而觸發要約義務的情況。

資料來源與使用方式

本筆記按 HKSI Institute 公布的卷別範疇整理,屬概念層級摘要,用作建立框架與考前快速複習。具體條文、數字門檻與分題比重請以 HKSI Institute 最新官方學習資料及證監會原文為準。

想配合真題練習?

港試通 SFC 全 17 卷雙語題庫與模擬試,配合本筆記溫習效果最佳。

Download on the App Store

本應用為獨立學習工具,與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SFC)及香港證券及投資學會(HKSI Institute)無關,亦未獲其認可。

© 2026 Sai Chun Christopher Tang.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