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試通: 證券牌照 · 學習筆記 · 卷 2
SFC 卷 2「證券業規例」
卷 2 聚焦證券交易業務的規管細節:客戶資產保障、開戶程序、交易報告、會計記錄。
1. 客戶資產分隔
客戶款項須存放於信託帳戶;客戶證券須登記於「客戶」名義之獨立保管帳戶,不得與公司自有資產混雜。
2. 開戶程序與客戶識別 (KYC)
須核實身分、地址、聯絡資料、財務狀況、投資經驗、目標、風險承受能力;簽訂客戶協議書並保留紀錄。
3. 適合性責任
向客戶招攬或建議任何金融產品時,須確保產品與客戶情況合理匹配;建議須有書面紀錄。
4. 複雜產品的銷售規範
對「複雜產品」(如累計期權、結構性票據)有額外披露及問答評估要求,並須對非專業客戶保護。
5. 交易確認書與月結單
成交後須於 T+1 寄出交易單;每月須提供結單列明持倉、現金結餘及交易明細。
6. 會計記錄保存
賬簿記錄須最少保存 7 年;客戶帳目記錄須最少保存 2 年(依 SFC 規例可能更長)。
7. 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 (AML/CTF)
受 AMLO (Cap. 615) 規管,須執行客戶盡職審查 (CDD)、持續監察、可疑交易呈報 (STR) 予聯合財富情報組 (JFIU)。
8. 處理客戶投訴
須有內部投訴處理程序,於合理時間內回覆;嚴重個案須向 SFC 通報。
Independent study aid. Not affiliated with or endorsed by the SFC or HKSI Institute.
本應用為獨立學習工具,與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SFC)及香港證券及投資學會(HKSI Institute)無關,亦未獲其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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